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今天,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十三批典型案例,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销售不合格消防器具案例入选其中。
今年1月13日,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已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黄某某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移送至望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行政处罚。望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黄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从某公司购进干粉含量不达标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销售,其中4kg规格的不合格灭火器2272具、5kg规格的不合格灭火器2160具,货值金额1499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黄某某的这一行为属于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当事人召回的不合格灭火器1030具;没收违法所得16320元,并处149968元罚款,合计166288元上缴国库。